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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球暢銷書改編的名著《穿著PRADA的惡魔》﹐終於在2006年搬上大螢幕﹐完整呈現了現代生活的繁忙步伐、和時尚流行界的冷暖殘酷。

故事的結構十分簡單:一個大學剛畢業的鄉村女孩安迪﹐為了建立累積自己履歷表上的經歷﹐進入了所有女性夢寐以求的時尚雜誌龍頭「RUNWAY」總公司﹐成為RUNWAY創辦人米蘭達的助理。在RUNWAY替米蘭達工作﹐卻成為了安迪的工作和人生的夢魘的開端。

米蘭達:生性冷漠、刁鑽古怪、吹毛求疵並且冷酷無情﹐不苟言笑嚴苛待人、是個標準的毒蛇派﹐口上不饒人﹐為她工作更是得放棄一切所有賣命﹐毫無保留地丟棄自己的私生活、感情、二十四小時standby賣命﹐並且達到米蘭達一切不合理不可能的瘋狂要求。為了這份工作﹐安迪從一個對時尚流行毫無概念土哩土氣的鄉下女孩﹐逐步轉變為紐約街頭最美麗時尚、風光亮麗的都市明媛——雖然這意味著她必須放棄更多!

每天早上﹐米蘭達一上班﹐走到辦公室前第一件事﹐就是將她每日一變的皮草大衣和手提袋往助理的辦公桌上隨手一甩、要求助理想辦法搞定它們。除了要幫老闆搞定外衣和皮包﹐幫米蘭達做事﹐還要忍受在百忙之中冒著寒冷下樓替老闆買Starbucks咖啡——而且一買四、五杯﹐中途不能倒不能灑、溫度還要保持溫熱。老闆從事時尚行業﹐當然助理也必須向老闆看齊﹐全身名牌裝扮光鮮耀眼﹐從帽子髮型化妝服裝褲裙外套皮包到鞋子﹐沒有一樣是是名牌、沒有一樣不是流行的指標。更離譜的是﹐為了要融入這個圈子﹐每位女性員工還要為了抱持美觀減肥到嚴重自虐並且不成人形!

故事一開始﹐安迪是個對時尚和名牌毫無概念的土學生﹐接個電話連「Dolce & Gabbana」(D&G) 中的Gabbana都不會拼﹐在這個資訊和流行走勢飛快的業界﹐當然被人不斷拋白眼掛電話。

片中有一段最令我印象深刻的鏡頭﹐是在巴黎的時候﹐安迪和克利斯登站在巴黎街頭﹐安迪調皮地單手拉著路燈轉圈圈﹐轉到一半正好克利斯登迎了上來﹐兩人就在路燈下仿彿巧合般地接了吻。

這一段的接吻情節﹐設計得耳目一新﹐既浪漫又不落俗套﹐十分唯美。

整齣戲中﹐最令人目眩神迷的﹐應該就是劇中女主角們千變萬化五花八門的名牌服飾了。

兩個小時的電影看下來﹐處處充滿了讓人眼花繚亂的的名牌﹐Prada、D&G、Chanel、Shu Uemura、Michael Kor、Malono Blahnik、YSL、Calvin Klein、Valentino、Versace、Miu Miu、Kate Spade、Hermes、LV、Fendi、Gucci、Bill Blass、Marni...光是聽名字﹐就像走在巴黎和米蘭的時裝秀裡﹐蒙太奇手法的拍攝方式展現出一個鏡頭一套名牌的大手筆﹐絕對讓追求名牌的敗家男女大讚過癮!

電影中甫榮獲金球獎最佳音樂喜劇女演員的梅爾史翠普果然不復眾望﹐將原著中隱射《Vogue》雜誌主編的Anna Wintur的惡魔老闆米蘭達演得入木三分。鄙夷的眼神、冷漠的嘴角﹐一舉手一投足﹐觀眾馬上會覺得冷汗涔涔﹐不由自主地就要為隨時可能工作不保ªº安迪捏一把冷汗。

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段﹐安迪站在米蘭達的辦公室﹐當時另一位助理艾蜜麗已經提醒過了安迪她的鞋子乏善可陳﹐鐵齒的安迪卻還不以為意﹐直到米蘭達在辦公室中以厭惡且不屑的眼神將她打量過一遍、甚至眼光特別在她的鞋子上多轉了幾圈之後﹐才意識到原來老闆對服裝要求如此嚴厲!當時梅爾史翠普看著女主角的眼神﹐果然就是那份充滿了淬毒冷箭的犀利、和滿臉的鄙視不滿﹐再以比冰塊更冷淡的口吻說道:「That’s it。」隨便一個眼神就將米蘭達的個性表現出來﹐果然不愧是影后的功力!

影片的最後﹐當安迪和米蘭達在紐約街頭再度相遇﹐安迪熱情地和米蘭達招手微笑﹐而米蘭達仍舊是一張冷臉﹐直到進了自己的轎車﹐才露出一個莫可奈何甚至是百感交集的笑容時﹐梅爾史翠普的演技讓觀眾看得意猶未盡。直到米蘭達再度露出那個鋼鐵般冷酷兇惡的聲調﹐高八度地喊了一聲:「GO!」或許觀眾才如夢初醒——而電影早已完結了。

故事中隱射的「惡魔」老闆﹐被許多讀者和觀眾批評得一文不值、多少人更是看到她就牙癢癢的恨不得扁她兩全以泄恨。

米蘭達在很多人看來似乎不進人情、現實虛榮地仰仗名牌崇尚流行﹐但如果轉念想想﹐如果你自己是最著名的時尚雜誌的主編老闆﹐而你每天出門的時候穿得像剛從床上滾下來隨便從衣櫃裡抓了一把垃圾就往身上穿的土鄉下人﹐你的雜誌會有多少人想看、你對時尚批評和讚賞的文章會有多少人相信?

這是事實﹐現實社會正是如此﹐雖然我們不願承認。

故事的結局或許是作者的心聲——不顧一切地拋開這令人窒息的時尚圈、追求真正的自我﹐看上去似乎灑脫不食人間煙火﹐但在殘酷的現實社會裡﹐它的真實性有多高?

雖然到了最後安迪捨棄了大家夢寐以求的工作和生活﹐但究竟到了最後﹐她會慶幸著自己的選擇、或是後悔?誰也不敢說。

夢想中﹐我們都希望自己有安迪的勇氣和豁然﹐能夠拋開這讓人迷失的社會大染缸。但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都身不由己﹐現實和夢想的十字路口﹐我們都會選擇當米蘭達。

或許就像片中米蘭達所說的:「 Everyone wants this. Everyone wants to be us. 。」

除了名牌大彙集、和演員的精湛演技外﹐事實上電影的整體表現是很混亂的。

雜亂無章的劇情表現﹐加上太多拗口難懂的時尚名詞﹐太過亢長的對白容易讓觀眾接應不暇﹐太密集的換裝和名牌服飾的資訊轟炸更是會讓對時尚流行沒興趣的觀眾想打呵欠。

除了梅爾史翠普的演技讓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抓到米蘭達的個性和惡魔式的個性缺點﹐其他的演員在主角的個性上表現得似乎有些殘缺凌亂。洋娃娃般的美女Anne Hathaway(原來她就是《斷背山》中Jack的美麗妻子)﹐除了無辜的大眼和純真可愛的神情﹐似乎在捕捉女主角安迪的表現上有些後繼無力。

除了有如走馬燈式的換裝過程﹐電影在劇情的流程上似乎沒表達出任何讓人印象深刻的特點。Anne Hathaway扮演的安迪在工作能力上的表現除了從土哩巴幾的女大學生到全身名牌服飾的時尚OL﹐女主角除了從頭到尾展現了鄰家女孩的親和力與無害的美麗外﹐似乎不太展現出應有的「從對工作一無所知轉變為精明能幹的女助理」的感覺。

因為花費了太多的鏡頭和篇幅在名牌服飾和美術設計的呈現上﹐原著中應有的劇情張力和故事背後的許多深意被消減到接近零。

沒看過原著的觀眾可能根本搞不清楚到底這個故事重點在哪裡、還有故事到底是想表達什麼東西?

在很多地方﹐我看著電影﹐眼前飛過了一幕又一幕精緻亮麗的服裝和景象﹐我不禁想問自己:這樣不知所云的頂級時尚變裝秀拍成一部電影﹐究竟有什麼意義?

不可否認的﹐電影在背景佈置、服裝搭配(其實也就是名牌服飾提供的服裝)、和演員的整體外形設計上頗具匠心。

可是在太過薄弱的劇情和情節太過鬆散的構架下﹐這些使人讚賞嘆服的設計﹐幾乎就顯得失去了意義。

最終﹐我也只能用「一場不知所云的時尚變裝秀」這樣的眼光﹐來看完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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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agu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