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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和閱讀﹐在這些暢銷和經典大堆頭文學裡﹐我們「得到」的是文學的哪一部份?我們是否真的「珍惜」這些我們閱讀過的文字?每天每天﹐我們又閱讀了(拋棄了)多少「拋棄式閱讀」的書籍?

在出版暢銷和讀者眼中的文學價值裡遊走其中﹐我也曾經購買了多少所費不貲的「超厚版」暢銷小說﹐但事實是﹐很多這些小說﹐真的並不值得收藏。

但它們暢銷。

曾經我在誠品看到一本三百多的厚本文學(號稱全世界暢銷XX萬等云云)過沒兩天躺在光華商場的二手書鋪﹐兩百多一本﹐跟全新的一樣。(嘿﹐在誠品也很多人就站在店裡把一本書看完﹐如果運氣不好在誠品撿到「被人看過版」的﹐不是和光華商場幾乎全新版的一樣?)

大概是原始的擁有者看過一遍﹐得到了「閱讀娛樂感」之後﹐轉手賣掉。

我把書跟捧寶一樣撿回家。

像偷盜一樣﹐將近6折的價錢買到暢銷書。真的﹐好像有點罪惡感。

結果那本書我還很喜歡。(罪惡感好像又更重了一點。)

我喜歡這篇文章所提出的一些問題和意識。

很值得深思的一些思考方向。



***


「拋棄式閱讀」的危機

文楊照

很多人注意到這兩年,書市上最熱門的書,幾乎都是些很厚很重的小說。從閱讀跟出版的角度看,這到底是不是件好事?

一種樂觀的說法認為,像『達文西密碼』那麼厚的書,都能賣幾十萬本,表示讀者不見得只要輕薄短小,可以鼓勵出版社勇敢出大一點的書。而且厚重的書訂價也高,意謂著讀者花在書籍購買上的金錢會向上提升,當然也對出版和閱讀環境有利。

不過這樣的樂觀看法,忽略了一項變化因素。這些厚重還能好賣的書,都具備高度的懸疑與娛樂性。懸疑和娛樂幫助讀者度過無聊時光,只要懸疑與娛樂效果持續,讀者很樂意書寫的長一點,消磨掉的時間也就多一點。然而這樣的書,看到最後懸疑解決了,讀者跟書之間的關係也就結束了。

說得更明白簡單些,這樣的書,讀者會想要再讀一次嗎?兩項因素,強烈阻止讀者重讀大部頭娛樂小說──要花好多時間,而且知道結局就失去了懸疑製造的刺激。更麻煩的是,讀者心裡會有明確的預期,覺得自己跟這本書的關係結束了,也就不需要再將書留在身邊。

不需要的書,怎麼處理?別忘了,現在有那麼多拍賣的網路管道,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拿到網站上去賣掉,換回一部分的錢來。本來一個讀者要讀一本書,花一本書的錢,五個讀者就要買五本書,若是大家都養成習慣將讀完的書隨手賣掉,那麼同樣一本書就能夠流轉給五個人讀,而出版社只收到一本書的費用!這樣怎麼會對出版事業是好事呢?

回到本源上,出好書創造營收,畢竟不能只考慮書好不好看,還要考慮書值不值得存留。光是製作出好看可以鼓勵讀者的書,卻不在意能不能同時吸引讀者藏書,不會是出版真正的價值寄託。買書和藏書看起來是兩回事,但出版人如果沒有野心讓這兩回事變成一回事,那就無法讓出版利益站在穩固札實的基礎上。

有越多人相信書是可以用過就丟用過就賣的,那麼一本三百塊的書怎麼跟免費的電視或一本七十七元的雜誌競爭呢?如果著眼於珍惜閱讀經驗獨特性,那麼這些大部頭的娛樂小說搶佔市場,非但不是好事,還是可怕的腐蝕劑。這些小說養成的拋棄式閱讀習慣,只買書讀書卻不藏書保留書的讀者,會是出版界自己創造出來的下一個最大敵人、最大危機。



文章來源:《楊照書舖》:
http://epaper.pchome.com.tw/archive/last.htm?s_date=last&s_code=0238&s_cat=人文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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