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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兒文學史﹐一路寫來﹐其實不過短短的兩篇評論性文章﹐但竟感覺我走了好長好長的一段路。

畢竟﹐從70年代(我還沒出生)的台灣文學一路走到近代(雖然近代酷兒文學似乎略顯凋零)﹐始終是一場華麗且風格獨特的盛宴。

寫這篇評論的時候我中間停頓了好久。

很多朋友email來問我﹐這段時間到底跑去哪裡混吃等死了?

實際上是因為我自己寫著寫著﹐手開始癢了起來(不是想打麻將)﹐自己突然跑去寫了一篇短篇同志小說。

短篇的名字叫《小玉》﹐是說女同拉子的故事--我發誓﹐我絕對沒有被白先勇筆下的「小玉」們詛咒、也絕對不是因為我對金勤飾演的小玉十分激賞才取這個名字的...

自從大學畢業之後﹐我好久沒寫這類型嚴肅悲傷的故事了--大學時代寫過一篇﹐投稿到某報社還被錄用﹐稿費拿到後一個興奮之下跑去買了一件三宅一生的上衣以示慶祝﹐結果非但沒賺﹐還有倒貼。

朋友問我這個短篇會不會放到台上來?

我說還沒決定。

因為故事寫得不太好﹐有很多用詞遣字需要修改﹐而我的懶病最近又開始嚴重發作。

這個故事其實是我憑借一個高中時代的同學為藍圖所寫的;那個女孩是拉子中的T﹐很男性化、籃球打得很棒、個性很阿莎力、長得也很『帥』。一開我當她是男生還暗戀她好久~超糗的﹐不過後來發現我身邊有很多朋友都在暗戀『她』﹐我才想﹐原來我的眼光還蠻不錯的﹐頗為大眾化。

她喜歡打籃球、功課不太好、有些小太妹的調調、常常罵髒話、聲音低低啞啞的、說話總喜歡用男生的口吻、穿著打扮都像男生。

但我和她的交情始終不錯。

我很喜歡她的個性。

爽快、心直口快﹐不會扭捏作態、也不會假腥腥的滿口子假仁假義的廢話連篇。

總之﹐跟她聊天很愉快﹐跟她相處絕對讓人覺得舒坦。

高二的時候有一堂課(好像是英文課吧?)她坐在我後面﹐那段時間我們交情很不錯﹐畢竟我們都是個性爽快、有話直說、直來直往的人﹐所以聊天總是聊得很痛快。

那時候我的個性有點自閉﹐對於我不喜歡、或是看不順眼的人﹐是向來不搭理的。

但我和她實在蠻投緣的。

當時我在學校參加交響樂團、她是女籃隊的隊員﹐有一次下課我們約好一起去練習﹐我下課的時候擔誤了幾分鐘﹐她跑到教室門口來找我。

班上同學看到她﹐大家都對著我喊:「妳男朋友來接妳了--」

那時候我還很三八地對自己說:「就算我有男朋友﹐大概也沒她那麼『帥』吧?」(真欠打的想法--誰教我是外貌協會的理事長?)

昇高三的那一年暑假我出國去渡假﹐一整個暑假沒見到她。

高三開學的時候沒跟她同班。

開學之後我覺得很奇怪﹐怎麼好像一個多月了都沒見她的蹤影?怪哉。

問朋友﹐才發現﹐原來在昇上高三之前﹐她把頭髮全剪了!--只剩下一點點﹐薄薄的﹐仿彿服兵役中的男孩。

這時候我才想到﹐高三開學的時候﹐我老是在奇怪﹐為什麼那段時間裡常常走在校園裡有個不認識的、留著小平頭的男生老愛跟我打招呼?

想當然爾﹐那時候我一直當那位不識相的『男生』想追我的無聊男子﹐所以每次都不理『他』。

也就因為這樣﹐她以為我是要和她斷絕邦交。

久而久之﹐在走廊上遇到了﹐她也不來和我打招呼﹐而視力超級差的我﹐一直到高中畢業了﹐我還是搞不清楚哪一個留平頭的『男生』是她?(我們學校實在太多這種髮型的傢伙了。)

當時忙著準備有關上大學的事﹐也沒空去管太多和學業無關的「閒事」。

事實上﹐一直到大學畢業﹐我一直是個極端自閉的人﹐跟我不熟的人我是一概相應不理的。(或許我是中了張愛玲的孤僻個性所影響太深了。)

遏今我的人際關係始終不算太好﹐也算事出有因。

漸行漸遠的我們﹐最終竟連朋友也不是了。

總之﹐錯失這一段友誼是我的錯。

雖然至今我依然十分惋惜。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坐在電腦前哭了好久﹐因為寫著寫著﹐我突然很懷念高中時代那位和我交情十分不錯的女孩。

即使現在我和她不再有聯繫了﹐我還是偶爾會想起她。

偶爾﹐還是會想見見她﹐知道她現在到底怎麼樣?過得好不好?

如果有一天﹐我決定把這一篇短篇小說公諸於世﹐那就是我對這失去的友誼﹐最終最純真的﹐懷念方式。




圖:英國的西敏寺﹐實在是非常美麗的一個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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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agu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